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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娃娃散发着一股莫名的气息,诡异而又恐怖。
亚当闭上眼睛,仔细的感受着这个娃娃,这个娃娃上面有无数恐怖的冤魂气息,或许曾经的阿卡姆疯人院发生了一些什么
亚当将这个日记本翻到了最后一页,看得出来写日记的换了一个人。
我出生在哥谭最混乱的街区。
我爸是谁,他是活着还是死了连我妈都不知道。
也许我只是我妈嗑药后的错误的产物。
她是马戏班里的训狮员,也是一个站街的女郎。
我妈是个疯子,或者,按照格蕾斯的话来说,她是一具行尸走肉。
她的灵魂早就已经飞走啦,只剩下一具空壳在这个肮脏的世界里醉生梦死。
我想,我的生命,我的存在或许是她这一辈子里最不在意的事啦。
我对于她的价值除了替她挡下班主的骚扰外,跟一团废纸或是一个小瓶盖没什么区别。
她大多数时候是醉着的,只有少数时候清醒着。
她清醒的时候还是比较正常的,会骂骂咧咧的给我煎鸡蛋,或者从谁那儿带回来几只烧鸡和啤酒。她醉后却是癫狂的,有时候把我当成她那些客人,有时候把我当成她那些瘾君子朋友。
但无论她是什么样的,我都爱她。因为她是我妈。
别小看妈妈这个词了,好吗。
不管是像我这样的疯子还是什么超级英雄啊,妈妈都是特别的。
尤其在孩子眼里,妈妈就是上帝。
所以当她又一次癫狂时,我结束了她的生命,她走的很平静,很幸福,她还第一次叫了我儿子。
我还帮她杀了那个恶心的班主、给她第一支大麻的混混我开始穿上奇装异服,染了头发,决心做一只小丑。
因为小丑是在那五十三张扑克牌中唯一一个清醒的。
我开始想这个城市是谁建造的呢
是谁规定要有富人区和贫民窟的呢
是谁维持了平衡和秩序呢
这些问题活在这个城市里的人却都视而不见,他们上班、下班,在酒吧大醉一场,第二天继续。
一日一日,一年一年,周而复始。
我开始问我的那帮朋友们,结果他们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的“嘿,你不是疯了吧”
“谁会在意这些啊,反正肯定不是我们能管的。”
“兄弟,你是缺酒喝了吗”
“嘿,他疯了。”
于是我知道了,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想到这些问题的人,是唯一一个清醒的。
而我既然叫不醒他们,那不如打破这些平衡。
秩序瓦解后,幕后的主人公就会出现啦,到时候一切都会真相大白啦。就像如果兔子自己从帽子里爬了出来,那么魔术师就一定会出现,将它重新塞回帽子里,然后准备下面的演出
后来我就来了阿卡姆疯人院。我以前很少听说过它。
它在偏远的郊区,远离喧嚣的城市。
它关着一群疯子。
可是真正到了阿卡姆,我才发现这里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成为了一个阿卡姆人,我习惯了阿卡姆。
杀不死你的东西会让你变得诡异,但是习惯,它也是个恐怖的东西,它会让你变成一个心甘情愿的傻子。
我已经被阿卡姆同化啦,和这里的人们融为一个整体啦。
我也见到了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女人格蕾斯阿克曼。
第一眼看到她,她正站在人群中,但是格格不入。
不仅仅是因为她身上那种迷人的魅力,更是因为她的肤色。
她以前可能得过白化病,从头发到皮肤没有一处不是白色的。
于是我走近了她,然后看清了她的面容。
她长的并不好看,顶多算得上清秀,但她身上的气质就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忽视她的外貌直视她的灵魂。
所以如果硬要分类的话,她肯定会被归到美人的那一类,不,还要再高一档。
因为那些空有外貌的女人们站在她身边只会显得像个草包。
长的好看的很多,有灵魂的太少。
可是接下来我才真正认识到什么叫蛇蝎美人。
格蕾斯阿克曼就是这样的坏到骨子里的人。
但她又始终茅盾的坚持着老一辈的传统。
终于,我和她
日记到这里就结束了,日记里的东西并不全,可也告诉了亚当它的主人是谁。
第一百六十五章蝙蝠侠的行动
亚当从这个日记本上得到一些信息,可这些信息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还从小丑的尸体上得到一个破旧的布娃娃,布娃娃散发着诡异的气息,仿佛凝聚了整个阿卡姆的疯狂。
亚当随手将日记本扔到一旁,仔细的观察起了这个布娃娃。
最终。
亚当决定毁掉它。
亚当的直觉告诉他,毁掉这个布娃娃,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现在的亚当需要一个打火机。
所以亚当就在阿卡姆中游荡,他要寻找一个打火机。
巴里艾伦是一名很普通的美利坚青年,可他经历的一次意外,让他变得不那么普通了。
巴里在一次意外中被闪电劈中了,等他再次从医院苏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整个世界都变慢了。
经过巴里的几次实验,他发现不是世界变慢了,而是自己变得特别快,就像闪电一样。
巴里就如同漫画中的超级英雄一样,拥有了属于他自己的超能力,一种金黄色的闪电,每当他运用起这种闪电,整个世界都会慢下来,他觉得自己在这种状态下无所不能。
巴里渴望着自己成为一名超级英雄,因为他感觉自己与周围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更感觉到自己与周围格格不入,总觉得别人都太慢了。
相比于巴里而言,周围的人们不管是生活的节奏还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