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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HP同人]幽灵 > 第73章

第7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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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两边房子整齐地开始移动,这种变化迅速又浩大,没多久一栋看起来阴森森的五层楼房屋就出现了。

同时房屋还亮起了一阵奇怪的光芒,然后聚集成一颗星,落在了西里斯身上。

血缘继承。

戈德里克压住想要说话的分院帽。

西里斯站在原地,整个人是呆滞的。

他的父母已经把他逐出了布莱克的家谱,虽然魔法部不会认同纯血家族这种驱逐成员的做法,但是没用,就算在巫师的法律里,遗嘱继承也是高于法定继承的。

西里斯的父亲当初为了表明立场,早就在食死徒与纯血家族的见证下把继承人改为了小儿子雷古勒斯,这栋房屋也应该在雷古勒斯名下。

布莱克老宅是那种具有自我魔力的房子,现在它的反应充分说明了一件事。

雷古勒斯真的死了。

西里斯发出了一声野兽般的低沉哀嚎。

他很痛苦,但他说不出痛苦的源头,他深恨这个家族这个姓氏,也深恨父母,在家的时候他也恨过弟弟,因为他离开家的时候,雷古勒斯完全是一副被纯血荣耀四个字占住脑子的样子。

现在他们都死了。

而格兰芬多阁下认为,以布莱克家出了西里斯这个叛逆的情况,伏地魔不可能将魂器交给布莱克家,雷古勒斯的神秘失踪与家养小精灵克利切的自言自语,很有可能揭示了雷古勒斯的下落。

这个布莱克家的小儿子,可能在食死徒的疯狂杀戮里意识到,他受到的纯血荣耀教育并不正确,也可能他看破了伏地魔根本是拿着血统旗帜进行恐怖统治,于是他冒险偷换了魂器,并且没有被伏地魔察觉,然后无声无息的死去了。

可能是伤势过重,也可能是遭到了魂器上黑魔法的诅咒。

布莱克家族的巫师知道魂器,就像西里斯听到这个词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一样,雷古勒斯以为拿到了打败伏地魔的关键,他吩咐克利切把魂器毁了,但雷古勒斯没想到魂器不止一个。

毫无意义的牺牲,悄无声息的死亡,这竟然是雷古勒斯的结局,盘踞在西里斯脑海中的痛苦快要把他吞噬了。

我会让克利切说清楚。

西里斯的眼珠发红,戈德里克也没拦他,解开这栋房子外围由魔法部布下 的咒语后,就看着西里斯冲进了门。

门廊里传出了可怕的尖叫声,是个女巫的声音,然后她开始痛骂。

戈德里克只勉强听出了几个单词,他关上门,避免尖叫声惊动麻瓜。

狭窄昏暗的走廊里,到处都是厚厚的灰尘。

墙壁上的画像几乎都被灰尘糊住了,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幅等人高的画像上,一个皮肤发黄穿着黑色长裙的老女巫正在拼命尖叫。

紧接着尖叫就变成了二重奏,西里斯从地下室拽出了一个丑陋苍老的小精灵,它挣扎着踢打。

我可怜的女主人,看看是谁回来了?

女巫画像很恰好地接上句子:叛徒!逆子!你怎么敢回来?

克利切继续嚎啕:小主人如果知道他的房子被那个叛徒夺走,他会怎么想呢?

闭嘴!

西里斯用魔杖指着克利切,这是卢平在罗马尼亚的战利品之一,西里斯用的还算顺手。

克利切住嘴了,布莱克夫人的画像却不受控制。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不不,我的雷古勒斯不会有事,雷古勒斯!布莱克夫人疯癫地喊完,扑到画框上,眼珠死死地盯着戈德里克与西里斯,你带什么人踏上了布莱克高贵的房子,叛徒!一定是肮脏的杂种,混血的泥巴!

西里斯的精神本来就在崩溃边缘,被轮番尖叫刺激得马上就要发狂了,他立刻把魔杖指向画像。

等一等。

戈德里克打了个响指,他揭开斗篷,笑嘻嘻地问,这位夫人就是你的母亲吗?很好,她说的没错,就算按照一千年后的巫师划分,我也是混血,我的祖先里有麻瓜。

他用魔杖飞快地在半空中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戈德里克·格兰芬多。

巫师本人在书写魔法真名会有特殊的魔咒效果。

克利切瞪大眼睛,布莱克夫人的尖叫堵在了喉咙里。

格兰芬多创始人的麻瓜血统来自于谁?

格兰芬多是亚瑟王的旁系后裔。

由梅林辅助的,不列颠最伟大的王者。

布莱克就算长了一百张嘴,也没法说这种血统是肮脏低劣的。

是混血吗?是巫师跟麻瓜通婚吗?当然是的。

布莱克夫人整张脸都扭曲了,虽然在她看来,房子被一个真正的格兰芬多进入同样是耻辱,但她只是一幅画像,还是一副有些疯疯癫癫的画像,当纯血荣耀这个理念出现悖论的时候,她就卡住了。

还有,我不太懂你们纯血巫师家族的高贵房子,为什么要建在一条麻瓜街道上。

戈德里克拿出麻瓜地图与羊皮纸,诚恳地问,我查过,这里是伦敦的老城区,不存在你们的房屋在野外然后被逐渐发展的麻瓜侵占地盘的情况。假设真的是这样,高贵的纯血家族也可以离开这个让你们觉得无比肮脏的地方,所以为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原著里,就挺想不明白这点

纯血至上,你们干啥住在麻瓜街道上,马尔福庄园那种很正常

也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韦斯莱家的陋居也很偏,不是说巫师不能住在麻瓜聚集处,但布莱克这种就不合理

很多人对罗马文明感觉就是历史嘛,早就没了

罗马其实至今还在深刻影响着欧洲与世界,主要是罗马法,以《十二表法》为代表。

一个奴隶制国家推行的法律,竟然成为推翻封建国家、建立资产阶级统一法制的重要基础,现行世界上的民事法典,追根溯源都能找到罗马法。

罗马法最早提出了自然人与法人的概念

本章提到的继承法,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这个也是来自罗马法

罗马法规定婚姻是一夫一妻,然后家庭制的父权,掌握家族与家中所有人、物、土地的支配权,简单理解【族长】在家族中等于至高无上。

但是在罗马共和国后期,婚姻是分为有夫权婚姻与无夫权婚姻,前者就是上面说的那种,后一种很像现代人的婚姻不以传嗣跟家族利益结婚(可以不生孩子),结婚要双方同意,妻子有自己的财产跟支配权,夫妻在名义上是平等的,所生的子女在成年后拥有自主权与私产权,不受父母支配

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颁布,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时代结束

也就是说,刚才看的无夫权婚姻,早在公元前就出现了,并且就算不是罗马公民,只要在罗马统治下的地方也可以使用这个婚姻法

当然了,在罗马,男性拥有的权利还是比女性多【比如选0举权】,女性想要获得崇高的身份跟与男性同等的尊重,除非她是女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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