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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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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里克笑了笑,指着窗外说,卢平,我相信你与你朋友的实力,足够应付小危险。

每月薪水是卢平的,西里斯又没有。

戈德里克又对卢修斯说:我说完了,你想继续揍的话,可以动手了。

魔法禁锢消失,卢修斯却没有继续念咒,如果不是德拉科,他都不屑跟西里斯说话。

卢修斯不傻,他知道有卢平在,他别想打断西里斯的腿。

西里斯可不是因为对方退让就满足的人,他想要继续讽刺挑衅,被卢平拽住了,后者示意他去看戈德里克身后的人。

萨拉查正好走到魔法镜能照到的范围,这面镜子发出一声响亮的抽泣:

噢!您衣服上的褶皱真好看,这是什么新的流行?我相信它会引领巫师界的风尚。

失去意识靠在窗边久了出现的奇怪折痕。

不会让人想到白天睡觉,只会想到刚才它的主人被压着做了什么,才这样凌乱。

石堡里的所有人:

哗啦一声,镜子碎了。

萨拉查面无表情地收回魔杖,对戈德里克说:别恢复,重新买一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要出门,提早更新

镜子破碎,保住了英文教师尊严的卢修斯:并没有多么高兴

解释一下文章【视角】属性。

所谓视角,简单粗暴地说,就是文章以【谁】的眼睛带读者经历事情

一般这个人是【主角】,视角是【主角视角】

但是还会出现其他情况,主角根本就不是主视角,比如这个文,所以分类是【其他】

萨拉查是主角,围绕着他的灵魂问题,戈德里克需要解决原著的伏地魔问题

主角≠戏份最多

主角,不是电影电视剧的主番位,要用戏份多少来区分地位

故事围绕谁展开,矛盾围绕谁展开,甚至作者喜欢谁,谁就是主角

晋江的主攻视角与主受视角的标签,很多人就粗暴的以为这代表主角是攻,主角是受。严格地说这是个错误的说法。

只是带你进入故事的视角是攻,或者受

现在不给写颜色,这种划分其实毫无意义,当然了,如果攻受被写得像男女一样区别太大的文就有意义→_→

互攻视角就是个错误标签,只能说人物关系互攻,大家又不能切换镜头看互攻啥戏

但错误被默认为正确,错误就不是错误了,哎。

我也不想说这个,只是有人误会本文视角【其他】,所以是什么限制级的CP

作者:并没有,只是主角因为设定死宅了,戏份没别的角色多

第84章 日常

家养小精灵多比蹲在壁炉后面。

它看着手里的面包胚,十分苦恼。

午餐的时候就要到了,多比却没办法使用火塘制作食物。

因为此刻大厅里魔咒呼啸,砸在墙砖上火花四溅。

西里斯与卢修斯的关系一点都没有变好,反而更糟了,他们基本有空就打。

城堡的主人不仅没有阻止,还坐着看热闹。

通过这两人的现场演示,戈德里克与萨拉查迅速掌握了现代巫师的战斗方式与常用咒语。

这些魔咒翻来覆去不会多于十个,主要依靠快速的反应,准确的预判,谁的身体更灵活谁的脑子动得更快,就能占到上风。卢修斯是前者略微欠缺,西里斯是直觉战斗,而两者兼备的卢平就显得非常优秀。

至于魔咒方面,倒不是现在巫师掌握的攻击咒语少,而是在激烈的战斗环境下,那种音节比较长,施咒手势要求高的魔咒派不上用场。

慢慢的,卢修斯就比不上西里斯了。

西里斯出身布莱克家族,他对黑魔法以及纯血家族继承人的培养方法非常了解,之前只是坐牢太久身体差。他有一股凶戾的狠劲,一旦负伤就会更加顽强,就连卢平也不敢拦在这样的西里斯前面。

疯子布莱克。卢修斯骂这话的时候,还不敢让纳西莎听见。

其实纳西莎根本不会反对,布莱克家族里一个她姐姐贝拉,一个堂兄弟西里斯,都是惹不得的疯子。

萨拉查不会看着他的英文家庭教师天天被打,他只需要在每天课程结束时,告诉卢修斯一两个咒语,或者教他怎样利用西里斯攻击时的漏洞,挪步闪避的弱点。

卢修斯学了之后立刻回去告诉纳西莎,在纳西莎的帮助下练习。

后来干脆在学的时候带上了纳西莎。

那边戈德里克也没忘记卢平与西里斯,训练他们加速闪避,只有争取足够多的时间,抢占出人意料的位置,发出的魔咒才更具有威胁性。

放空的阿瓦达不如一个荧光闪烁。

荧光闪烁的咒语音节更少,成功施展的要求更低,忽然出现还能晃花敌人眼睛呢!

卢修斯不敢在石堡里扔死咒,西里斯也没用。

当然西里斯有很多理由,比如他能打赢马尔福,不需要阿瓦达;邓布利多不喜欢学生频繁用死咒,凤凰社成员在没有受到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就更不能用了;不能在纳西莎面前杀死她的丈夫;卢平会责怪他,啰嗦地说一夜;马尔福背后的萨拉查·斯莱特林会不高兴,卢平的狼毒药剂还要指望这位创始人呢,城堡里没有第二个会熬高阶复杂魔药的人了。

西里斯很不情愿,布莱克家族造成了他对斯莱特林的逆反心理,他痛恨黑魔王,也痛恨自己那个叫嚣着纯血的疯狂家族,这让他面对萨拉查的时候,表情非常的难看。

萨拉查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西里斯最憎恶的那种巫师,冷漠无情,看人就像审视猎物一样。

该怎么活,不愧是黑魔王的祖先吗?

然后西里斯的憎恨只持续了五分钟没错,一餐饭的前五分钟。

戈德里克不停地往萨拉查盘子里添奶酪烤鸡块与香肠。

这道菜本来没问题,但是他制作的时候错误地使用了黄芥末酱,戈德里克原本以为那是黄咖喱,恰好这两个都是瓶装的,还放在同一层货架,对角巷的调料店铺子又特别狭窄。

总之就是一个英文没学好导致的错误。

黄芥末酱是用来涂热狗的,黄咖喱是英国很流行的作鸡肉配料,大约在印度殖民时期传入英国。

咸奶酪原本很香,现在配上黄芥末的涩,变成了一种说不出的奇怪口味,偏偏戈德里克放了很多,导致整盘菜都变成了漂亮的金黄色。

那些不够完美有焦糊的烤鸡与香肠,惯例性的成了别人的盘中餐。

卢修斯吃了一块,就想用加奶的红茶漱口了,但他不敢表现出来。

卢平对食物没有那么挑剔,但是狼人的舌头让他无法接受味道太重的调料,他忍住了,把鸡肉生生吞了下去,但是他的本能违背了他的意志。

莱姆斯·卢平对着盘子里的黄芥末奶酪烤鸡哭了。

眼泪都止不住。

西里斯被吓到了,还以为卢平之前生活太惨呢,但很快他就知道了什么是想哭都哭不出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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