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至心尖》TXT全集下载_34(1 / 2)
明明心里是渴望的,却逼着自己不去在乎,因为不知道自己会失去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得到什么。
所有未到手的,没有安全感,怕抓不住;到手的,也没有安全感,怕留不住。
因为时修从小就教育他,每个人一生都有很多爱的人或物,在不得不做选择之前,只能选择自己最爱的。
但安之选择了他,他就是她最爱的。
看着哭得眼泪止都止不住的安之,时怀瑾勾勾嘴角,握着她的腰,将她提起换了个方向,让她跨坐在自己腿上,和自己面对面坐着。
这个姿势,能更好地看进彼此的眼睛里。
低头,吻去她眼角的泪。
时怀瑾握住安之的手指,将她的手指放在自己的眼睛上,缓声道:“我这双眼睛,是何风眠给的。”
“它被查出有先天夜盲,很严重,以后看不见的几率很大。”
这是医生的原话,时修一字未变转述给他。
那时他才十一岁,懵懵懂懂的年纪里,还有很多事都不懂,不懂几率很大是多大,只知道自己以后会瞎,觉得天突然就塌了。
那天在机场看着何风眠上飞机,他并没有很伤心。
十一岁的孩子,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以后再也没有母亲疼了,但在知道自己以后可以会看不见的时候,他突然很想很想何风眠。
可是,时修不让他找何风眠,那个时候,他才意识到,那天,他亲自送母亲离开了,以后也许永远也见不到了。
在时修的教育观念里,什么事情都不能隐瞒孩子,要让孩子看到所有事情的真相,自己学会选择,学会接受,因为这本来就是他要承担的。
在何风眠离开的事情上是这样,在他的眼睛的事情上也是这样,他被迫接受那个年纪不应该承受的一切。
时怀瑾至今都不知道,他父亲这种教育理念是不是正确的。
他当时确实是难以接受,甚至崩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后来的他,确实比身边的所有同龄人心理都要强大,都要理智成熟,是别人眼中最优秀的人。
……
安之瞪大了眼,指尖狠狠一颤。
时怀瑾抓紧了安之的手,闭上了眼,带着她的手指在自己的眼睛上 缓缓抚过,“不怕,它们现在还很好。”
语毕,手往上移,握住了安之的腕子,将她的手拉到自己的颈后。
安之呜咽一声,用力的抱紧了时怀瑾的脖子,埋在他的颈间。
脖子上湿润一片,时怀瑾放开了握在安之腰上的手,抬起勾住她的下巴,偏过头,轻轻吻上她的唇,缓缓舔、舐着,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温柔。
他对生活并不认真,随心所欲,甚至消极,一个人安静地等待着黑暗的来临,但现在,他渴望留住怀里的光。
第64章 礼物
下了飞机之后, 安之陪着时怀瑾回了公司一趟,再回到公馆,已临近六点, 夕阳快落尽。
车在公馆外停下,时怀瑾牵着安之进了雕花大门, 看到花园里巨大的合欢树,安之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公馆的每一颗草,每一朵花,都像时怀瑾一样, 对安之而言,充满了归属感。
入伏之后的合欢开的比初夏更热烈,毛绒绒的扇子在阳光下褪了色, 原先的深粉变成很淡很淡的粉色, 趋近于白。
傍晚时分,对光热敏感的羽状复叶慢慢靠拢,不如夜间的两两合抱,所以又名夜合欢。
安之摇了摇时怀瑾的手,缓声道:“合欢可入药, 《神农本草经》上说,合欢, 安五脏,和心志,令人欢喜无忧。”
说着,她仰头看向时怀瑾, 又继续道:“《分类草药性》上还说,它能清心明目,我们摘一点, 回去泡茶喝好不好?”
时怀瑾侧目,挑了下眉,而后弯唇一笑。
他眼神带着揶揄,俯身靠近安之,低声道:“除此之外,它还能滋阴肾,通气活肾,促性、欲,你还要摘吗?”
安之:“……”
她抬起手,羞恼地拍了时怀瑾一下,而后撒开他的手,转身向合欢树走去。
时怀瑾轻笑一声,跟了上去。
树很高,安之站在树下,抬手试了试,连最低的叶片都摸不到。
她举着手跳了一下,指尖堪堪可以触到叶尖。
这个高度她够不到,但时怀瑾应该可以很轻松地摘到。
这样想着,安之回头唤了一声:“瑾宝……”
她才刚说了两个字,声音又吞回了喉咙里。
时怀瑾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双手握住她的腰,轻轻松松往上一抬,把她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安之被吓了一跳,惊呼了一声,连忙俯下身抱住了时怀瑾的脖子。
低头往下看,高度有点吓人,但安之跳舞时已经习惯了这个高度,倒也不是真的很害怕,“瑾宝,好高啊!”
时怀瑾勾勾嘴角,抬眼往上看,“摘吧。”
他一边说,一边往前走了几步。
安之抿着嘴角笑,放开了一只手,仰起头,指挥道:“往前一点,前面的花好看,瑾宝,右边,右边……”
一切行动听指挥,时怀瑾抓着安之的小腿,移动着。
很快,安之摘了满手的花,她满意地放下了手,重新抱住时怀瑾的脖子,“可以了,瑾宝,放我下来。”
时怀瑾没动,仰着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安之。
他的行动,突然就不听指挥了。
垂眸,对上时怀瑾的眼神,安之懂了。
在时怀瑾彻底对她敞开了心扉之后,现在只要一个眼神,她就知道时怀瑾脑子里在想什么。
况且,他的眼神直接,又露、骨,并不难猜。
安之舔了下微涩的唇瓣,弯下腰,空出一只手捏住时怀瑾的下巴,抬起他的头,笑眯眯的吻了下去。
时怀瑾心情甚好,扬起了嘴角。
她现在倒是放开了不少,想亲就亲,想吻就吻,也不仅仅是像以前一样简单的蜻蜓点水,等着他回应。
安之故意使坏在时怀瑾的下唇用力咬了一下,而后,她才认真地开始接吻。
松开牙关邀请,时怀瑾不进来,她主动撬开了时怀瑾的唇……
唇齿相依,相濡以沫。
空无一人的欧式花园里,花朵羞怯的闭上了眼,却有悄悄露出一条缝偷看。
风吹过,合欢树叶哗哗哗,摇着,撞着,一场粉白的毛毛雨落下,簌簌落了满头。
宋易转过大铁门,抬眸就看到了这一幕,他目光一颤,顿时僵住了,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声。
花雨中,合欢树下的两人热烈亲吻,一眼到白头,旖旎,浪漫。
安之的脸被花衬得格外红,脸上笑容灿烂,酒窝浅浅。
是他不曾见过的样子。
宋易心中酸涩,不想看,却偏偏又移不开眼。
那天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一直没想明白安之为什么会受那么大的刺激,直到何长青的事情被曝出来,他才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错得有多离谱。
是他,亲自把安之骗进了火坑,还自以为是对她好。
仔细想想,他这十年来好像他为安之做了很多,可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做。
他按着自己的想法给,却从没想过安之需不需要,自我感动,还觉得安之应该要感谢他。
但其实,他做的都是无用功,甚至做了负工,对安之造成了伤害。
所以知道真相了之后,他每天都会来瑾瑜公馆,想和安之说一声对不起。
公馆的管家和保安对他冷眼相对,不肯让他进去,他就蹲在外面等。
蹲了好几天,没看到过安之,也没遇到过时怀瑾。
而今天,他运气不错,两个人都遇到了。
……
安之吻得认真,根本没注意到大门口有人,时怀瑾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却只当自己不知道。
宋易守在门外的事,时英对他说过。
他之所以没有去找宋易,是因为之前还不清楚安之对宋易的态度。
但现在,他也没必要去找了,反正这样懦弱又愚蠢的男人,没什么大出息,也再掀不了风浪。
明知比赛在即,他还把心思都放在了安之身上,天天守在公馆,迟早会输。
那他不介意,让宋易输得再悲惨一点。
……
绵长的法式热、吻结束,安之松开了时怀瑾的下巴,缩回脖子,离开了时怀瑾的唇。
晶莹的线被牵出,她又在时怀瑾唇上啄了两下,而后伏着身子,将头靠在时怀瑾的颈边上晃了晃,“瑾宝,够了吧?快放我下来。”
时怀瑾没放,他偏过头,看了安之一眼,眼角余光扫到大门边灌木后面的人,启唇吐出了两个字:“不够。”
音落,他直接转了个身,就着这个姿势,让安之坐在自己的肩膀上,往洋楼的侧面走去。
高处风景独好,还挺舒服的。
反正也没人看,安之索性也不要求下来了。
她挺起腰,坐直了身体,抱住时怀瑾的脖子,拇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时怀瑾的下巴,爱不释手。
食指时不时在喉结上扫过,有些痒。
时怀瑾眼神暗了暗,步子变得急切,几个大步迈进了电梯,直奔顶楼。
指纹锁开起来要比钥匙开门快地多,几乎是指腹摁上去的瞬间,门就开了。
时怀瑾进了屋,反身掩上门,弯腰给安之换好拖鞋,带着她去了阳台。
家里安安静静的,呵呵不在家,去了时英那。
安之将手上的花放在阳台墙角专门用来晾东西的台子上,视线一转,看到了最前方的秋千。
木质的雕花秋千很大,空荡荡的阳台顿时被填满。
秋千最上方绕着玫瑰花藤,椅面被做成了宽大的榻榻米,目测有两米长,刷了白漆,上面还铺着藕粉色的软垫。
最里端,形状各异的小抱枕歪七扭八地躺着,特别可爱,少女心满满。
安之心中冒着粉色的泡泡,她轻轻捏了下时怀瑾的脸,问道:“是给我准备的吗?”
“嗯。”时怀瑾点了下头,仰头看去,“你不是一直想要?”
安之眨眨眼,动了动腿,双手撑着时怀瑾的肩,翘着小腿挣了挣。
时怀瑾会意,松了手,安之扭腰,柔软的身段缠着他,顺着他的肩和手臂往下爬,爬到了他的身前。
大长腿抬起,盘住时怀瑾的腰。
“全世界最好的瑾宝,需要奖励一个。”安之笑眯眯地看着时怀瑾,低头一下一下亲吻他的脸,最后埋在他的颈间,尖尖的牙嗑上凸起的喉结上。
这是邀请的讯息。
时怀瑾闷哼了一声,收紧放在安之腿上的手。
“饿吗?”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时怀瑾突然问道。
声音沙哑,略沉,像是在压抑着什么。
安之没抬头,闷声轻轻摇了下头:“不饿。”
时怀瑾在车上的小冰箱里放了很多小零食,她好几天没吃过了,刚刚一下子没忍住,吃了很多,现在一点都不饿,甚至有点撑。
“很好。”
刚好,饱暖思淫、欲,跟是不是在白天没有丝毫关系。
时怀瑾嘴角溢出一声轻笑,弯下腰,将安之往上一抛。
“啊……”
“唔~”
身体被突然抛起,安之惊呼了一声,落下时,唇刚好被吻住,声音被堵回口腔内。
时怀瑾对家里的路线和摆设熟得不能再熟,压根不需要眼睛看。
他一边仰头吻着安之,一边往卧室走去,视障碍于无物,抬脚踹开了门,慢慢走向床边。
……
夕阳的余晖从窗户泄了进来,淡金色的光,静谧而温暖。
毛绒绒的兔子拖鞋掉在门边,一前一后。
衬衫轻飘飘地落在鞋面,兔子耳朵被压得耷拉了下来。
柔软的大床上,安之深陷在被子里。
她趴在枕头上,难、耐地晃动着头,纤长的手指将柔软的床单揪成了一团。
颈侧红色小花一朵接着一朵绽开,浑身被男人的温度包裹着,安之秀眉微皱,紧咬着唇,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舒服,还是痛苦。
“瑾宝。”
“瑾宝。”
“瑾宝……”
娇软的女声黏腻,一声一声叫唤着。
身上的人不应她,再没有丝毫的收敛,彻底的放肆。
……
次日清晨,南桑来接安之去时代新风。
打电话没人接,南桑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没等到人下来,她干脆直接上了楼。
时英知道南桑和安之的关系,所以也没有拦她的意思。
敲敲门,怕正对上时怀瑾,南桑退到旁边等。
几个月前她还老想着,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来瑾瑜公馆吃一顿,结果她不仅吃过了,现在还站在公馆顶层门外,而且即将进去。
这样一想,南桑突然有一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感觉。
很快,门被打开,从里面探出一个头。
安之显然是才刚起床,她穿着丝质睡袍,一头长发乱糟糟的,嘴里咬着一支牙刷,满嘴白色的泡泡。
南桑:“……”
反观自己,南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
她一大清早就起了床,大老远赶过来接人,妆容齐整,一身职业套装,干净利落。
也许,这就是兢兢业业的底层劳动员工,和老板的心尖尖之间的差别吧。
时怀瑾也走了过来,穿着一样的丝质睡袍,嘴里咬着同色系的牙刷,伸手环住安之的腰,下巴支在安之的肩膀上,“谁?”
南桑从旁边走了过来,直面狗粮暴击,“是我,我来接安安……”
……
安之把南桑迎了进去,转身又钻进了浴室。
这是南桑第一次上公馆六楼,她坐在沙发上,捧着手上的果汁,虽然好奇,但是也不敢乱看。
她是怎么也没想到,她只是陪着安之在古镇呆了几天,回来之后,安之就变成了成真真正正的老板娘。
现在公司里的人都在猜,说时锦纪吞了时代新风是因为安之,是在为安之铺路。
他们几乎把时怀瑾传成了周幽王,不顾社稷,点烽火,也仅仅只为了博美人一笑。
于是时怀瑾在她心中的地位蹭蹭蹭往上,变成了阎罗级别的,看一眼都要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