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2 / 2)
袁恒用手拖着那哥儿的身子,防止他往下坠,即便是被小哥儿的亲近安抚到了,可他心里那点堵却没有完全消散。
他的小哥儿太勾人了,这让袁恒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只要稍微一个不注意那小哥儿就会跟人跑了!
王金见男人面色虽然好看了些许,但还是不理自己,知道男人心里这关还没过。
他觉得好笑,又笑得像个傻子一样看着袁恒,袁恒气恼的捏了捏他的手背,捏得极轻,可王金却夸张的痛呼了一声。
袁恒指节微颤,望着王金的眼中飘过了一丝紧张。
王金面上又是嘚瑟又是揶揄的回望袁恒,袁恒微微一顿,知道这是被骗了!
他眉头跳了跳,推开了挂在身上的哥儿,那哥儿一下地,却反手拉着袁恒,将人拉到了里屋,塞给了他一个包袱:虽然不是我缝的,但这样式花了我几天才画出来,你试试。
?袁恒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衣服,衣服的样式跟哥儿的宽袖长袍不太一样是束起来的。
男人当着哥儿的面将衣服换上,大小刚合适,衣袖被扎起来了,下摆虽然长但很利索,与兽皮不一样的贴身触感很舒服。
面前的男人换上了劲装,完美的身材被隐藏在了衣服里,让他少了几分凌厉多了些儒雅。
男人本就长得高,往日兽皮穿着会显得有些臃肿,可换上了这衣服,身高的优势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修长
这模样比他前辈子的客卿可要吸睛多了。
王金上前,搂住了袁恒的腰,男人束腰进来,腰身竟出奇的细,细得王金都耐不住的上手。
那些哥儿确实不能来了,恒哥哥这模样要给他们看见了,我不是给自己找堵么!王金恰有其事的说着,宣布主权一般将袁恒搂得更紧了,二人几乎贴在了一块,像个连体婴一样。
温香软玉在怀,男人的胸腔隔着衣服贴着那人,内里的心跳声逐渐加快变响,响得仿佛在就在耳边,真的耳膜发烫。
恒哥哥只能是我的,我也是,只是恒哥哥的。
那哥儿要么不说情话,一说起情话来简直要人命。
软糯的嗓音像勾人的靡靡之音,引起人无限的遐想,袁恒低头,那人仰头看着他,清亮的眼瞳倒映出自己的身影,周边全是虚空,仿佛只有自己一人在他眼里,那地方就只有自己住了进去一样。
这样的满心满眼怎会还容得下他人。
袁恒心里那点酸意怦然褪去,只剩下无尽的情意缠绵在心头,甜甜得胀胀的,满得溢出了胸腔,传递到了身体各个部位,让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都透露着欢喜与满足。
他俯身朝那哥儿压了下去
一翻云雨,二人慵懒得躺在凌乱的床上,衣服已经穿好了。
袁恒侧头,望着躺在一旁被欺负狠了一般的哥儿,耳根默默得发烫。
他二人结亲以后,是越发的胡来了,这次更甚的连晚饭都没吃。
他起身,正欲去厨房做饭,那哥儿的软绵的手就好似藤蔓一样,缠了上来。
等一下。
他的声音还带着嘶哑,没有往日的清亮,可是就这样的声音勾得袁恒浑身都烫了起来。
那哥儿从一旁摸过了一条布带,将袁恒的头发顺清,替他扎了个马尾
高马尾配上男人俊逸的脸,显得阳光又少年,王金满意的在他脸上啄了啄,将撩动情了的男人往外一推,慵懒的嗓音再次传来。
我要吃笋干闷肉。
说完,那人在床上翻了个身,兀自闭上了眼,养神去了,独留红了耳垂的男人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压□□内那股邪念。
晚餐不仅做了笋干闷肉,还煮了一些菜叶子,这些菜叶子也是王金让袁恒这些日子寻来的。
王金叫的出名字,可男人却记不住,他统统把这些叫菜叶子
菜叶子的味道还行,但他并不喜欢,他更喜欢吃肉,不过那小哥儿很喜欢,袁恒便会每餐都做一些。
饭菜刚摆上桌,袁恒还没来得及叫那小哥儿起来,那小哥儿自己就惊喜的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支白色的簪子。
簪子雕刻出了一个镂空花纹,镂空的花纹精致又细腻,一看做工就极好。
恒哥哥,这白玉簪是你放的吗?
那哥儿兴奋的问,眼睛亮得好似内有星辰。
袁恒指尖微颤,他指尖有好几处的指甲有些磨损了,那是为了雕刻那些繁杂的花纹伤的。
兽人的指甲很锋利很坚硬,也很重要,那是狩猎时重要的武器。
它破开皮肉毫不费力,但若是雕刻坚硬的石子却有些吃力,更何况是要在上头来回反复的调出那些繁杂的纹路。
原本破损了袁恒有些懊悔,觉得自己冲动了,可现在看到那小哥儿那般开心,他却觉得一切都值得,哪怕十个指甲都损了,那也是值当的。
他满目柔情的回道:之前在兽山的石子洞里,看见你好像很喜欢这石子,就求了回来,做了这个,你喜欢就好。
石子洞里面的石头五彩斑斓,大部分的哥儿喜欢的都是那些小巧有颜色的石子,他之前为王金寻的也是有颜色的,可那次去石子洞,袁恒却发现袁恒对一块白色有手掌大小的石子爱不释手。
袁恒悄悄记下了,而后就求了回来,那样大的石子也不适合针在衣服上,也不适合做任何的饰品,就这样送给他的小哥儿,袁恒觉得不合适,便想了个法子,雕成了簪子。
现在看那小哥儿的模样,他是做对了。
王金望着那白玉的簪子,满心的欢喜。
这做工就算放在他那个世界,也是一流的,只是这些花纹为什么看着这么眼熟了
王金细细的观摩,恍然想起,之前他让袁恒丢掉的原身带进部落那些金银饰物中好像有支金簪子就是这样的花纹
那时候让男人丢掉,是因为他嫌弃被别人戴过
没想到,男人给他做了一支从未被人戴过的
王金感动,随手挽了个发髻,将簪子簪了上去。
明明是素白的石子,可被那人戴在头上却格外的好看,那人身上好像有某种吸引人的气息让人挪不开视线,尤其在戴了簪子后,这气息更为强烈了,袁恒定定的瞧着,内心涌现出一股极大的满足。
这样的哥儿是他的,是他一个人的。
第二天,那些哥儿准时报道了。
袁恒虽然说着让那些哥儿别来了,但看见王金跟那些哥儿玩得那般要好,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去狩猎去了。
今日他穿的是他的小哥儿送给他的衣服,原本以为穿这衣服出去肯定会被询问,却没想到,和众人一起出去狩猎的时候,队伍里也有好几人穿着跟他一样的布衣了,只是那些布衣宽袖长袍,虽然好看却并不利索,没有他的好。
袁恒心里有点小高兴,他的小哥儿为他专门设计的衣服考虑到了他要狩猎,特意给他做得很利索。
众人也发现了袁恒这衣服的好,跑来观摩,袁恒大方的显摆,同时不忘宣布主权的告知众人,这是他家哥儿送他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