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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网游动漫 >[穿书]我在男主家里吃软饭 > 第39章

第3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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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忘,没说反悔,沈桐无奈,低头盯着脚尖嘟哝,那行吧,你攒着吧,都给你兑现就是了。

苏烈立即喜上眉梢:好嘞!我现在就兑一个!

然而天不遂人意,话还没说完一群警察冲了进来。带头的一个队长出示了证件,问:谁是沈桐?

沈桐不明原由,回答道:我是,怎么了?

队长又向他出示了传唤通知书,说:现在有一起案件需要你配合调查,请跟我们回去录一下口供。

苏烈挡在沈桐面前:什么案件,沈桐每天都跟我在一起,什么案件都跟他没关系,你们有没有证据就敢随便抓人?

队长不理他,向几个队员使眼色,那几名队员立即做好了强行抓人的准备。苏烈火了,语气不善地说:我警告你们,谁也不能随便动他,否则我不客气。

沈桐立即呵斥:苏烈别闹!警察是秉公办事,我跟他们走一趟就是了,录个口供而已。你乖乖回家等我,我很快就回去。

见他抬脚要走,苏烈抓着手臂不放:不行!要去我跟你一起去!

队长冷着脸说:行啊,那就一起带走!

苏烈!你闹什么闹,这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沈桐拧着眉头把他往后推,又对那队长说,不好意思,他还是个高中生,难免冲动。不过传唤通知书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要把他一起带走不合法吧。我会配合你们查案的,请不要为难他。

苏烈怒目:沈桐!你不许去!

队长拿出了手铐,对苏烈说:再抗拒执法的话,你们俩就都得拷走。

沈桐挡在苏烈前面,见那队长油盐不进的也有点生气了,说道:只是传唤,我现在还是有选择去与不去的自由的,你再威胁我的家人的话请恕我不能配合了。

那队长平时凶狠惯了,当警察十几年,以这种方式震慑了不少犯罪分子,但眼下就有点失了分寸,对一个传唤对象确实不该威胁。他收了手铐说:那谢谢你配合,走吧!

苏烈像个孩子一样拉着沈桐的手:崽,你别去

沈桐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道:苏烈,我不会有事的,你回去以后安心睡一觉,明天我就能回家了。记住别把这件事告诉你妈妈,别让她担心。

见沈桐被带走,苏烈心急如焚。但他知道凭他一个人跟一群带枪的警察对着干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会连累沈桐受伤。左右沈桐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去录完口供应该就会被放回来。

想到这里苏烈赶紧给周明翰打电话,喊他帮忙。此时苏烈万分恼恨,恨自己为什么要比沈桐晚生五年,为什么他现在才只是个高中生,没人脉,没关系,没势力,在沈桐最无助的时候也没能力保护他。

第51章 传唤羁押

沈桐从来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过,在警车上时他翻开手机想看看原著有没有写到这段,结果刚掏出来就被没收了。那队长说他们有权利代为保管嫌疑人的物品,直到嫌疑人从公安局里出去。

沈桐问:到底是什么案件?

队长没说,直接把人带进了审讯室,说待会儿就知道了。

来审讯和做笔录的是一男一女两名警员,基本信息都登记清楚之后,男警员问他今天下午五点半到七点期间在哪里做什么。

沈桐一一交代:我最近一直都是固定模式,六点之前在给孩子辅导功课,今天要上夜班,六点钟出门往上班的酒吧赶,因为堵车就迟到了一会儿,七点钟才到地方。

也就是说六点到七点之间你一直在路上?这段时间有没有人能为你作证?

沈桐:没有,我自己开的车。但是查一下道路监控应该可以查得到。

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陈芷伊的女大学生?

沈桐:陈芷伊?案件跟她有关?

直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

沈桐:认识,前几天的上午还在军区总医院碰见过。

嗯,你们在军区总医院碰面时发生了不愉快,她误会你拉开了她的肩带,你就污蔑她敲诈勒索,对吗?

是有一点不愉快,但是不是污蔑还有待商榷吧。沈桐有点方,陈芷伊竟然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报警?还是隔了好几天?就算场面难看也不至于兴师动众夹枪带棒地抓人吧,除非她爸是公安局长。

警员又问: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陈芷伊在青年路附近等朋友,被人拖进车里实施了强|奸抢劫,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

沈桐大吃一惊:强|奸抢劫?!

对,受害人目前正在医院里取样化验,对你的检测申请正在审批,等到审批下来你还要配合一下。

这时候外面的警员递进来一个透明自封袋,里面装着一颗纽扣。

问讯警员看了沈桐一眼,说:受害者在挣扎的过程中扯掉了罪犯的一颗纽扣,我瞧着跟你衬衣上缺失的第一颗纽扣是一模一样的啊,你怎么解释?

沈桐低头一看,自己的衬衫领口还真缺了一颗扣子,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解释道:如果陈芷伊说这是她被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扯下来的,那我必须拆穿她在撒谎。我这颗扣子是之前她冤枉我非礼的时候被她扯掉的,由于平时都不扣到顶端所以也没注意到,从那天回来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强|奸抢劫一事跟我没关系。

据受害者回忆,罪犯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提到了一句话,叫你再冤枉我。她非常肯定,听到的就是你的声音。

不可能,沈桐险些被逗乐了,无奈地说,六点半到七点之间我都是在路上,等你们调来了监控录像就能证明我的清白。要么现在就可以采样检测,我接受。

身正不怕影子斜,沈桐能耐得住煎熬,他坚信七八个小时之后就能从这里出去。但警察局需要按程序走,审批不下来警员也不会擅自带他去医院检测,他只能等着。

接着又被问讯了不少问题,沈桐问心无愧,坦然作答。笔录结束,沈桐问警员:按照规定,八小时之内不能证明我有罪的话就要放我回去,对吗?

警员看了他一眼,说:谁告诉你的?至少二十四小时,如果线索明了的话还可以申请延长到七十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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