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3(1 / 2)
来扫去、扫来扫去。
自己写过的主角哪有这么二
男人浅褐色的皮肤上交错着一道道比萧重锋还要深刻沧桑的伤疤。再加上一头标志性的红发易修之前还以为这是被血染的。
易修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直到萧重锋砰一声把男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扔到水面上,溅起大片水花,郑天明跟易修小心翼翼保持干爽的衣服全被弄湿了。
易修扭头怒视他。
萧重锋面不改色心不跳:“牛皮要是不快点洗,就洗不干净了。”
真的假的
易修狐疑地捧着脏兮兮的皮甲翻看,却在上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犬形的标志。
哎哟他想起来了
易修张嘴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家伙叫格雷姓氏太长我忘了,他是个额,不知道你们能理解吗,是个兽人。”
像是回应易修一般,半天没做声的格雷忽然张嘴:“汪”了一声。
说起这个格雷的故事,其实特别的俗套。
基本上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王子复仇记。
在网络大环境还没流行起嫡庶之风的很多年前,易修就稀里糊涂地写了个挺没创意的嫡庶大背景的异世小说。
格雷出生在一座兽人大陆。
虽然他爹是个牛逼哄哄的国王,可他却是个私生的。
本来私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个位高权重的老头没有在酒宴醉倒的时候偷摸过身边女婢的小手。
摸的久了搞出点乱子来也是见怪不怪。
本来国王也可以承认他的身份,在当时的环境里当个地位不怎么高的王子也算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但命运这个该转不转的大齿轮偏偏要在格雷出生的这一天卡个壳。让他从一出生,就长了一身在兽人世界里象征着邪恶和灾难的红毛。
就因为这身红毛,小格雷从小没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天安生觉。
小朋友们也不跟他玩,走在路上人人喊打。
童年阴暗的不比萧重锋差。
其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然后这本该是个里里外外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王子,靠着自身的坚持和努力,当然还有作者开的金手指,一步步变强,最终把以前所有踩过他的王八羔子全部草翻,统领整个兽人世界,成为一位名留青史的伟大兽王的励志感人故事。哪里不对。
前提还是如果易修写完的话。
现在回想起那篇兽人文的剧情,易修依稀记得里面确实有一段讲的是格雷被人弄傻了扔到一座死亡森林,却在那里因祸得福邂逅了作为他日后统领兽人世界左右手的异族巫师。
连他的傻病都是异族巫师给他治好的。
那段剧情还废了他不少脑细胞呢。
可惜啊,现在格雷被送到了这里,估计异族巫师他是遇不到了。
连恢复智力都很有问题。
看格雷好奇地伸手抓泡泡玩,易修忍不住笑了:“他没啥危险性,应该只有三岁小孩的智力。看来要把他送走,起码得等他学会人话。”
郑天明一面听他们的话,一面蹙着眉不知道想些什么。
萧重锋却透露出点不高兴:“他要住在这里”
易修想起什么,搓着格雷柔软濡湿的头发:“对,以后你就住在这儿,我给你起个有天朝风格的名字叫大汪。”
萧重锋郑天明:“”
这名字确实挺有天朝风格
格雷:“汪”
14、第十四章:侦探上
易修喜欢动物,毛茸茸的一团,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吐着软乎乎的舌头朝你摇尾巴示好的小动物就更是他的心头好。
可惜他前世没有机会养,刘姐对任何动物的毛过敏到哪怕沾到一点都几乎要休克。每次易修看到她口罩手套全副武装,就知道她是要去菜市场买菜了。
所以,任何长毛的动物在别墅都是一律禁止出现的。
洗干净之后的格雷长了张胡子拉碴毛发蓬乱的脸,配合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挺凶悍又很憨傻。
兽人嘛,本质上来说兽才是主要组成部分。
在易修为数不多的记忆力,他给格雷大陆的设定是兽人们在成年后才可以完全褪掉兽类特征。
变得更高、更壮,战斗力一下提高足足八百个百分点。
想到这里易修不禁懊恼惋惜,要是格雷早几年来该多好,就能看到活的兽耳了。
一定萌他一脸血啊。
把大兽人收拾的差不多了之后易修迈出浴室去阳台收衣服,家里衣服本来不多,给萧重锋一个人替换着穿才刚刚好。
郑天明身上这件就是本来该萧重锋明天换的,格雷就只能穿今天刚洗过的了。
“这个时辰衣服都沾露了。”
萧重锋像幽灵一样悄然出现在他身后。
背后忽然冒出个大活人,把易修惊出一身冷汗,“你出个声啊,吓我一跳”
萧重锋捧着个汤盆,里面歪歪斜斜插了几株绿色的植物,盯着易修有些慌乱的脸色,嘴皮子动了动:“离土太久,它们会死。”
易修怎么看怎么觉得古人样子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是不对劲哪里。“好吧,明天咱去买几个花盆,还得再买点衣服。幸亏现在是夏天,要是大冬天,我哪有钱给你们一人置办一身保暖套装。”
易修絮叨了好久,萧重锋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这个比易修整整高了大半个头的男人像个真正的幽灵一样,一声不吭地低着头,脸色丝毫不见好转,捧着植物的双拳微微收紧,极力隐忍中。
如果此时易修稍有注意,就会发现萧重锋胸前的好感度数字在疯狂地刷新抖动。
假如他注意到这一点,他之前一直想不通的好感度之谜在这时就可以揭晓。
按照惯例,咱又得回顾一下萧大侠的童年事迹。
我们的萧大侠从家道中落后就带着他娘过那种颠沛流离苦哈哈的日子。
苦归苦。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意思不是说人活的苦就能早早在社会立足。而是因为穷人家的孩子会比一般的孩子更早面对社会的挫折,比一般人更早被磨掉那层与生俱来属于孩童的骄纵和枉为。
萧重锋就是个很早就学会当家的孩子。
山庄被人烧毁后他跟他娘身无分文,只能靠小萧重锋去外面做点小工度日。
很早的时候,小萧重锋就明白在大人的世界里,只要是让他们感觉不舒服的东西,他们就会想扔掉。
比如如果他在工作时露出不情愿的表情,老板就会嫌恶地打骂他。
有跟他一样的小工想每天多要一碗饭吃,马上就会遭到辞退。
一旦惹人嫌,就要面临吃不上饭的危险。
这是萧重锋过早明白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