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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这么肯定,那么就是瞎透了。
虽然元气探知可以代替眼睛,但少了几分色彩,总是有点美中不足的缺憾。
我现在所感应到的世界,清晰无比,却没有颜色。人是人、物是物,比肉眼所看到的要清晰好几倍。但是,所感应到的一切都是没有颜色的,或者说它的颜色需要我去想象。我觉得它应该是红色,它的形体就会变成红色出现在脑海中。
这是个缺陷,无法弥补的缺陷。
当初,我因为自己瞎了,而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但是现在,我恢复了自由之后,却又不想死了。
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是变成了瞎子,还是想活下去。
以前看过一则冷笑话,说是保险公司有一条规定,自杀不予赔偿,但如果投保者可以坚持两年自杀的念头而不变,那么,他就可以获得正常的意外投保赔偿。
这也就是说,某个人现在不想活了,想自杀,而且还想留下一笔钱给亲人。那么,他可以去投保,投一份意外保险。只要两年后,他还能鼓起勇气自杀,那么保险公司会就承认这个意外赔偿有效。
这个笑话很冷,我当初没有想明白其中隐射的是什么,但现在明白了。
活下去,并不是想法,而是本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没有人会去死的。我害怕自己变成瞎子,害怕自己失去眼剑,可现在我却惊喜的发现,所失去的,都是以另一种方式还了回来。
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一扇窗,我的眼睛瞎了,眼剑却神奇的保留了下来。
以前,我认为眼剑是靠着目光来发射元气的,但眼球被打裂,我昏迷清醒后,才发现眼剑竟然还可以用。老板娘在我昏迷的那几天,就发现了这个异状,在我刚醒来时,她才嘱咐我不要睁开眼。
现在的眼剑,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存在。它不受我控制,但只要睁开眼睛,元气就会从眼中疾射而出,其速度以及攻击力,都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倍,到达了一种无法想象的地步。甚至在第一次证实这个结论时,我就怀疑现在的眼剑,也许能伤到神话境的强者。
当然,最多也只是能伤到。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进化版的眼剑应该就是后福,但是我不知道用一双眼睛去换这样一个天赋,值还是不值。
死过一次后才会知道珍惜,这次,我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关键时刻被老板娘拉了回来。真正经历了死亡的恐怖后,我比以前更加珍惜,珍惜一切美好的、讨厌一切邪恶的。
因为,那些邪恶的味道,与死亡很相近。
我对老板娘好了许多,蛊神和身体化虚的事情也向她坦白了。不过出乎我的意料,老板娘只是很惊讶,并没有对蛊神和化虚产生多大的垂涎。
我对悟空也好多了,有求必应。换在以前,我是不会在自己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之下,忍着痛陪他来深山寻偶的。
我对所吞噬的小动物们也好多了,尽量少吞噬些元气,给它们多留下些元气用以自保。不再像以前那般,仅仅留下些能吃能跑的元气,甚至直接彻底吞噬。
这种感觉很奇妙,我似乎只是想让自己做些改变,但无意中,老板娘也不是那么冷冰冰了;悟空也恢复了些许调皮,不再像以前那般死气沉沉;甚至蓝天白云,风声雨落,都变得有趣了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心境问题,还是所有的事物都秉持着给予、回馈的美德。
不管怎样,我很受用,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嗨,臭猴子,走快些。”我回头,开心的招呼悟空说。
以前,我跟悟空交流有些死板,我本能的认为他是一个猴子,而不愿意多说什么。就算心中没有什么特殊的歧视,也觉得悟空的思维、以及话语,根本无法与我交流。
现在,我却直接称呼他为臭猴子了。
我觉得,这样才能表达我的心态。我在乎他,愿意把他看做是兄弟,而不是以前那个保镖、宠物、或者仅仅是一个分身。
悟空的反应也很激烈,他非常不愿意我这么叫他,而且会用努嘴、生气、撒赖的表情抗议。
悟空虽然表面很不情愿,但我知道,内心是很欢喜的。
因为,我们之间,灵魂共享。
这才是灵魂共享的真正涵义。
正文第三十一章小金
我们从官山旅游区入山,一路上在游山玩水,行进的速度有些慢。,不过毕竟有着一身修为,不到一日时间,也赶到了封步山的地域范围。
这里人迹罕至,毒虫遍地可见,在元气探知的感应下,我清清楚楚的发现了几只在俗世很少见的毒蜘。当然,在发现的那一刻,我已经顺手将它吞噬了。
在内陆找不到大量的动物,我忍了几次,才忍住直接去金城的动物园吞噬个痛快的想法。
越走越近,当封步山陡峭的山壁铺洒起皎洁的月光时,我们已经来到了封步山下。
封步山,以前是我的家,但是现在,我却觉得有点陌生起来。
不是近乡情怯,而是怕看见李别情。
因为我无法面对她。
我不知道看见那个永远也是一副轻欲寡求的仙子,知道了我跟她母亲的孽情后,会怎么想。
纠结、纠结、不停的纠结
我似乎一直活在纠结之中,就像是深山中的野兽,初入人间,不懂人情世故,处处不合时宜,胡乱冲撞一番,等伤痕累累回到大山时,才能获得一丝心灵上的慰藉。
我本就是兽族,也许真的不合适人间的生活。
我这样想着。
“你不上山吗”突然,老板娘开口问道,她手中捻着一朵不知名的小红花,艳红艳红的,揉捏几下,甚至会将红印染在她白皙的手指上。
“你是明知故问。”我故意转过头去,不敢看她。
在元气探知下,我现在的一举一动,与常人无疑。如果走在马路上,再戴上一副墨镜的话,谁也看不出我眼睛的特殊之处。
“你还是太年轻,所有的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不要看得太重了。”老板娘似乎在开导我。
“我放不下。”我长叹一声,无奈的说。我确实放不下,哪怕与老板娘的孽情是被迫的,但我心里还是有深重的罪恶感,无法说服自己。
女人,永远都是男人的克星,老板娘是、李别情更是,在她们前面,我永远属于弱者。
这段时间跟老板娘耳鬓相磨,竟然让我产生了一些情愫,在我眼中,她已经不再单单是李别情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个女人。
当然,我承认自己是很幼稚,睡几天也能睡出感情来,这如果让别人知道,肯定会笑话我。
但是,我依旧执着的坚持着这个想法,哪怕老板娘只是想吸取元气、哪怕她会在我失去利用价值后痛下杀手,我还是将她看做是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