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59(1 / 2)
们的筹码差不多全都已经输给了二号。
画面再一转,二号钻进一辆加长林肯里面,五位金发碧眼的妖娆美女立即凑过来,有的给他递雪茄,有的急忙斟酒,有的为他捶背,有的为他吹箫。
林肯车驶到一个路口,遇上了红灯停下,多名流浪者立即过来,伸出手乞讨,二号很随意地捧起十几叠捆扎好的钞票,若无其事地扔出车窗外。
遇上交通检查,林肯车停下,交通协管员叫驾车的白种壮汉出示证件,司机先生伸手指着后面,协管员把脸贴到玻璃上,看到了二号,立即示意放行,并且跪下,朝着车子磕头三次。
在一家名牌时装店外面,二号把整整一皮箱钞票递给女人们,叫她们进去购物,买个痛快。
画面一转,已经是天黑,二号在房间里穿上一般类似于蝙蝠侠的行头,然后打开窗子,往外一跳,像超人一样飞走了。
接下来二号开始了行侠仗义的过程,从一辆飞驰的跑车前方抱起一位惊恐万状的小女孩,把她放回人行道上,送到母亲身边。
二号把一群抢劫珠宝店的强盗的腿全部打断,夺走他们手中的武器,把他们扔到路边,然后在围观市民的掌声和欢呼声中起飞,离开。
圣人的性格
七道杠说:“二号阴阳师在幻境当中的生活确实很不错,我也想体验一下。”
我:“他应当像我学习,在幻境当中,我有机会拥有千亿美元,成为总统,有一千多个漂亮女人做老婆,可是我仍然放弃了那一切,选择了回归。”
丁阿婆:“你有些圣人的性格,与众不同,所以你回来了,而二号和四号仍然停留在幻境当中。”
七道杠:“阿婆,可以让我们看看四号阴阳师在幻境当中的生活吗”
丁阿婆:“行,就像刚才一样做就可以。”
几分钟过后,我们来到了相邻的大房间内,站在沉睡已久的四号床边。
丁阿婆作法,我和小帅哥闭上眼睛等待。
画面出现,四号站在一个巨大的体育场正中搭建的舞台上,正放声高歌,同时热情地舞蹈,挥动四肢,蹦来跳去,摇头晃脑,台下的粉丝们如痴如醉,有些人泪流满面,有些人动情地跟着四号一起唱,有些人由于激动而晕倒,被人们用手举起来,送往场外接受治疗。
这场景有些熟悉,前不久dygaga演唱会大概就是这么个模样,只不过粉丝们的表现更狂热些。
四号认真地表演,观众们非常配合,现场气氛好到不像话。
一伙俊男美女在后面伴舞,这些人倒还具备一定的欣赏价值。
我认为四号唱的歌并不怎么好听,舞姿也有些滑稽可笑,但是这一切并不妨碍到他成为万众注目的焦点。
丁阿婆的声音慢慢悠悠响起,仿佛在做旁白解说:“四号在幻境中成为了地球上最伟大的歌星,所到之处总能听见山呼海啸般的尖叫声,千百万双手在他面前挥舞,他拥有千百万个热情的笑容,想要献身于他的女人不计其数。”
画面一转,四号穿了一条小花猫内裤,头上扎了一个巨大的蝴蝶结,躺在巨大的游泳池旁边,一位长得很像猴子的女佣正在读报纸给他听,十几米外一把大伞下面,八位身穿比基尼的辣妹正引颈期盼,希望得到四号的召唤,看她们的架势,只要他随便勾勾手指,她们立即就会冲过去,跪倒在他的面前,祈求得到临幸的机会。
画面再次一闪,四号坐在电脑面前,随意轻点鼠标,间或输入一串数字,颇有谈笑间灰飞烟灭的气势,看屏幕上跳动的数字,他已经赚了几百亿。
四号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走过长长的台子,他戴着拳套,即将上台参加搏击比赛,在他身后跟着六个人,每一个手里都举着一条或两条金腰带。
四号的对手出现了,是一位身高超过两点三米的巨汉,肌肉发达如同健美先生,小腿比四号的腰更粗。
四号与巨汉开始搏斗,两人的体格份量相差悬殊,四号在巨汉面前就像一个小小孩童面对凶恶的肥壮教师。
然而一通激烈而快速的对打之后,最终胜出的却是四号,巨汉被ko,满脸是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鼻梁断了,护齿不知去向,门牙少了几只。
四号得意洋洋地在拳台上跑来跑去,跳到围绳上站着挥舞拳头,观众们报以火山般的热情欢呼。
诱惑
我能够理解为什么二号和四号选择在幻境里居住,因为他们在其中的生活确实很爽,二号是赌神加上城市英雄,四号是大明星加搏击冠军,这样的生活无疑会令许多人心驰神往。
几乎每个人在年青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梦想,做英雄,做救世主,拥有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或者巨大的财富,变成神仙之类,我也不例外。
幸好我在幻境中遇上的诱惑并不十分强烈,而且不怎么对胃口,我对权力没兴趣,在其中却成了天命社这只武装力量的首脑,后来的总统宝座和海量财富还有众多美女对于我的吸引力也谈不上无法抗拒。
我到底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说实话我也不太清楚,想来像二号和四号在幻境当中所过的日子比起当总统显然更具吸引力。
如果我在幻境里混得像四号那样,我还会不会回来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现实大部分时候都令人失望和沮丧,不如意的事多到不像话,与幻境中的经历和体验相比,这里确实很差劲。
一直到了洋快餐店里,我仍在考虑上述问题。
七道杠问:“你想吃什么我去买来。”
我报上想要的东西。
七道杠愕然:“这么多你能吃完吗”
我:“吃不了可以带回去放冰箱里,晚上用微波炉热过之后再吃。”
他:“好的,我去排队。还有一个问题,你能给我一百块钱吗我已经成穷光蛋了。”
我递给他大约五十几张百元钞票:“拿去用吧,花光了说一声就行。”
他若无其事地收下:“你很像大款。”
我:“真正的阔佬是做什么都不必付账的那种人,我肯定算不上。”
五分钟过后,他端着托盘回来。
我一直觉得,在洋快餐店自己排队拿东西有点儿麻烦,非常没劲。
吃到半程,我已经快把自己那一份消灭干净。
他有些惊讶地说:“你的胃口非常好。”
我:“不知道为什么,以前就很能吃,醒过来之后更能吃。”
他突然压低了声音说:“如果我是二号或者四号,我恐怕也会选择呆在另一个世界里不再回来。”
我:“这样的话,你还是别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