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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都市言情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 分节阅读 136

分节阅读 13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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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只买一个铜角的劣酒,也都是我们的客人,先生,酒可以分等级贵贱,可客人在我们眼里都是一样的。”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他们能在众多的同行竞争中生存下去,不求多高明的销售技巧,也不在乎什么社会关系,靠的是良好的服务态度。

说话间那两个收保护费的壮汉也走了出来,其中一个顺着山道走了上去察看情况,另外一个径直向阿尔丰斯走过来,看他的动作和普通的士兵没有太大差别,可能只是受过一些军事训练。这种人对付平民绰绰有余,真正打起来他连作为洛卡的对手都嫌不够资格。

“事情我们组织会进行处理,请大家不必费心。”他向在凉棚里喝酒的人大声说着,虽然只剩下不到十个酒客。

“你知道挥动这种铁锤需要多大的力气你又知道从三百尺高的山顶将它这么准确无误的砸在被凉棚遮挡的桌子上需要什么样的判断就凭你我看不出你有什么办法能够处理这件事。”韦伯觉得这个混混很奇怪。

“确实,我没有能力处理,不过我们收了老板的钱,再难的事情都得为他解决,他可以退钱,我们玛菲亚却不能这么做。”那个大汉瞪了韦伯的浅黑色头发一眼,“虽然我们西卡诺人很憎恨兰西的高卢人,不过既然你们付了钱,在付费的地盘上一样会得到良好的保护。”

两个人从弯曲盘旋的山道一直走了下来,其中之一就是另外那个上去察看情况的混混,他胸口的衣服被一个身高只及自己腰部的人扣住,身不由己的在那个人牵扯下跟着走下山。

“我们的父亲不会放过你。”那个混混大声喊着。

“你忘记自己的誓言缄默安宁百年。”站在阿尔丰前面的壮汉喝了一句,那个被控制的人顿时缄口不语,壮汉转头看着那个身材矮小的人,“朋友,这里是玛菲亚的地盘,做事希望能适可而止。”

那个劫持人质的家伙是个矮人,身高不满四尺,大手大脚显得粗壮异常,下巴留着一丛卷曲的大胡子,他没有理会壮汉的喝问:“谁是阿尔丰斯”

阿尔丰斯伸出食指在自己鼻头点了点,“我就是。”

“太好了,你知道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价是多少你的价格三天前又涨了百分之十,雇佣我吧,一年只需三千金币,围着你打转的苍蝇将消失得无影无踪。”矮人的通用语说得很快,吐字却稍嫌不够清晰,听起来很别扭,好像缺乏平时的口语练习。

这算怎样的自荐在别人喝酒的时候一锤将木桌砸烂以显示自己的本领凭这一锤就值三千金币的年薪这个矮人实在是太过异想天开了。

洛卡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无聊而且单纯的人,摸了摸火红的头发,指着矮人哈哈大笑起来。

阿尔丰斯不禁摇头叹息,就凭这么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能打败索命魔音这类挑战者就算是出闹剧也不该这么个演法吧。悬赏的价格又升了十一万金币,教廷还真是看得起自己。

这个矮人显然已经跟踪了好一段时间,不然他不可能知道自己会在这个小酒铺喝酒。这座小石山上像这样的酒铺不下五六间,每间酒铺的格局看起来都差不多,要是在山顶随便抛一个铁锤就能砸中自己这张台,这种巧合比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的机率还要少,更何况他已经指命道姓要求雇佣,这是一个有预谋的行动。

而眼前这个矮人应该并不像他所说的话那么简单,他会不会是一个提前混进来的卧底伺机配合刺客的行动阿尔丰斯不能确定,至少这个矮人还没有表露出敌意,要是他连这点气量都拿不出来,恐怕会在士兵心理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身份这东西确实很好,不过有时却会很累人,身份和地位越高,就越得装出相配的气量,其实要是没有那么多人在场,阿尔丰斯马上将矮人干掉之后就能扬长而去,可以免去不少思考的心力。

矮人松开那个混混的衣领,伸手拿起地上的铁锤,“呼呼”的挥动着,“用不着考虑那么多,我的耐心没有你想象中的好。”

阿尔丰斯手指疾伸,一把抓出在空中落下的铁制锤头,笑容满面的看着矮人,“你有本事拉动一步。我就接受你的条件。”

矮人一拉之下铁锤纹丝不动,伴随着连续三声雷鸣一样的暴喝,小眼瞪得混圆,眼球里的血丝逐渐增加,被泥灰染黑的面上隐隐冒出了红光,这都是用力过度的表现。可惜铁锤听不到主人的呼喊,就像天生连在阿尔丰斯手里一样,任他怎么用力就是稳稳停在半空,连晃都没晃一下。

虽然阿尔丰斯面上没有表示,心里却大为震惊。矮人天生臂力混厚,他们既然可以在存在矿脉的地方建造出规模庞大的底下宫殿,手上的力气当然会比平常人大上很多,刚才矮人连拉三次,发力一次比一次大,第三次他几乎连人带锤被拖了过去。这种硬碰硬的力量比拼来不得半点马虎,全靠实力说话。

阿尔丰斯没心思和他再耗下去,肩膀一沉,把矮人的前拉力卸在一边,手腕轻巧一转将锤柄从矮人手里抽了出来,由始至终,阿尔丰斯没有移过一步。

“就凭这种本事还想赚那么一大笔佣金建议你再去挖几十年铁矿,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卡尔将矮人当成了空口说大话的人,阿尔丰斯和矮人之间的较量只有当事人才明白其中过程,其他人只是看到铁锤停了五六秒,然后就被阿尔丰斯夺了过去。

矮人默默看着自己的手,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武器这么容易就被阿尔丰斯夺去,还以为是自己的手在不经意间打滑了一下。“你刚才放了个魔法,我知道有一种油腻术,可以让受术者的手变得像涂满油脂一样。”他大吼起来,无论是谁在最初接触阿尔丰斯的时候都会将他看成一个法师,这种卸力的技巧没有大量的实战积累和长期对武技的练习是不可能达到的。

卡尔他们包括凯瑟琳在内全都大笑了起来,看错阿尔丰斯的人不止矮人一个了,要是他知道阿尔丰斯不会一丁半点的魔法时究竟会怎么想

阿尔丰斯童心大起,握着铁锤的手掌心向下平平伸了出来,铁锤好像被释了魔法一样贴在手心,没有掉到地面。

“这是什么魔法”阿尔丰斯问道。

“力力场术”矮人回答着,他的脸不是变红,而是红得发紫了,变得和原来淡黑的面色差不多一样,别人反而不能分辨出来。

只有韦伯的神色越来越凝重,同为武僧的他真正看出了阿尔丰斯用的不是什么魔法,而是内劲的反吸力。一般掌心的内劲都是往外吐出造成打击伤害,阿尔丰斯在内劲吐出的瞬间手心微缩,内劲往回收起,在掌心形成一个小小的吸力场,只要维持吸力和铁锤的重量之间的平衡就能做到将铁锤吸起来的怪异现象。

玩这个把戏要对内劲的控制要拿捏得恰到好处,太轻会控制不住物品的重力,太重则让人看出痕迹。用身体制造出的吸力看起来和力场法术差不多,但是使用时的难度却是不能同日而语,法术造出来的力场是不能移动的死物,而人的身体却能随时的移动,要比法术灵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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