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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狼人抢了些什么货物有点好奇。” 阿尔丰斯盯着桌面的空杯陷入沉思,半晌才吐出这句话。
“我去揪他过来。他不敢不说实话。”
阿尔丰斯摇摇头:“你不觉得偷听更让人舒服吗”也不待盖勒特回答就将空杯直接按在墙上,耳朵贴在杯底上。
“唉,只有我这种傻瓜才会心甘情愿被你利用。”盖特勒兴趣盎然的看着阿尔丰斯的动作,“看在鸡翼份上,不和你计较。”
“神官玛女儿丝今晚偷剩下”阿尔丰斯低声念着听到的词汇:“石堆十里”
阿尔丰斯取下空杯,目光焯焯:“货物不在城内。今晚他们想劫持谁神官有个玛的音,他有个女儿带丝字的。”
“西格玛神官的女儿克里丝蒂娜那个见鬼的死灵女人跟这票买卖扯上边了。”
“伙记,要不要顺手发笔小财”阿尔丰斯喝完最后一杯酒,抖开个鹿皮袋把桌面所有能吃的全部扫进去。
盖勒特傻愣愣的看着阿尔丰斯的动作,吐出一句话:“以后如果有人问我和你的关系。对不起,我从来就没见过阿尔丰斯这个人。”
“晚了,现在差不多有一百人知道我是你的兄弟。”阿尔丰斯面上笑意连连,最后一颗樱桃也被他抛进嘴里。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四章 夜袭
晚上的塔隆沙漠是风的天下。
太阳隐藏在地平线后,温度稍微下降,灼热的暴风开始肆虐,这些由温差产生出来的怪物卖力的吹散沙子表面凝结的水份。
异大陆的人将水由冰变沸的温度定为一百个刻点,每个刻点为一度。太阳初升时沙漠大概有三十八度,下午最高可以到六十五度。现在这个时间温度骤降至十五度,凌晨的时候更为夸张,只有五度。
阿尔丰斯对沙漠非常熟悉。晚上的温度不至于让袋子里的食物发馊,相反,半硬的熏鱼吃起来比刚出炉时更可口。
月之心城方圆五十里全是沙漠,只有灰石堆那里勉强可以称的上石堆两字。距城十五里,步行需要三个魔法时,他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以前是座石山。多克和另一个巫王曾经选择在这里决斗,过了几天,有大胆的人过来看情况,山没了,只剩下一堆灰石。
阿尔丰斯此刻正坐在乱石堆后边,大半个身子蜷缩在厚厚的毛毯里,手指在沙里无聊的旋着圈圈。等待的时间最难熬,这几年的盗窃生涯早已经让他磨练出沉稳的耐心,沙粒带点粗糙的摩擦着手指,让他觉得很惬意。长达几天几夜的守候,他早已学会从中找寻乐趣,每粒沙子都可以成为消磨时间的玩具。
月光清辉下的沙漠显得可爱而平静。黄色的地面偶尔会形成一两道小旋风,盘旋过几圈,在沙上留下完整的印记后消逝无踪。阿尔丰斯探出头,石堆周围还是空无一人,情报的可靠与否都不要紧,最重要是过程要好玩。他现在只不过是那只小黄雀,成功与否,并不涉及他的切身利益。
白天窝居在沙下的小动物都会趁晚上的时间出来透气,另一个目的就是找水喝。沙子吸收空气中凝结的水份,只要把上面的沙拨开,再把下面稍微湿润的沙含在嘴里,就可以吸收到生命赖以生存的水。
一条沙漠蝰蛇在不远处扭动着身体钻入沙底,它的想法和阿尔丰斯是一致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任何动物,都喜欢伏击、偷袭这种高成功率的行动,只要有足够的耐心潜伏下去就成。蝰蛇只露出头部,流动的沙子慢慢将它露在外面的部分掩盖起来形成一个稍显突出的小沙包。谁也不会去留意,沙漠中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
远处传来沙沙脚步声和马蹄踏沙的声音。阿尔丰斯将呼吸放缓,隐约可见沙尘飞扬,如一条黄色巨龙往这边汹汹涌来。
他马上将厚毯反转,用事先准备好的几根木棍支撑起来。厚毯经过特殊染色处理,外层沙黄色,内层灰白色。外层朝上铺在沙上,就算细看也很难分辨,内层和石堆的颜色一致,在外边看来,支起后的厚毯就像一堆岩石。这种视觉欺骗学自流浪剑客,他们总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法逃避危险。
阿尔丰斯只在缝隙中露出一双眼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最先到来的是几十匹马,数量足以和一个大型商队相媲美,他们是反抗军主力游牧骑兵。骑兵在一里开外分成三拨,两拨左右分散警戒,一拨奔到石堆前停下。
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迎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性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入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高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内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下身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
良久,阴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缠在头上的白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流,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洞潜行的大耳怪身高不满四尺,全身覆盖着绿色皮肤的生物。它们是半身人的远房亲戚。绿色皮肤可以减少水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水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洞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的伏击而商队的哨探却茫然不觉。
说不定脚下就有上百个大耳怪在埋伏。阿尔丰斯虽然不安,但也只能忍耐,就是现在想跑也没这个可能。游牧民对月之心的市民向来都不会手下留情,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就杀一双。更何况灰石堆已经被游牧骑兵占据,跑得再快也跑不赢马的四条腿。
“呜”远处嘹亮的号角声响起。本来在石堆附近休息的骑兵快速爬上马背,聚拢在头领四周。
阿尔丰斯的视觉被厚毯遮挡,远处的情况看不太清楚,只能勉强看到那个头领眼中的炽热。“一,二,三,四”他开始数数。数到二百五十七下时,头领带着身边的几骑催动马匹离开视线范围。
“得手了”头领阴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无人回答。
“砰”一件重物被摔落地上。“货呢”说话的这人声如破钟,难听之极,显然是刚到的那拨人。
一阵悉悉率率的解绳索声响起。
“货没错。呐,约定的另一半酬金。”
“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阿尔丰斯再熟悉不过钱币互相撞击的声音。
“说句真心话,这笔买卖我们吃了大亏。光凭这副脸蛋就不止这数。”阿尔丰斯认出了这声音,盗贼工会里的银牌盗贼皮尔斯。
皮尔斯从不独干,他手下有一帮人马,平时只接受一百魔法币以上的c级任务。按照行规,雇主都得通过工会进行结帐,这次反抗军无视这条规则进行交易,那么他们想偷的东西肯定关乎城内的上层人物。
送来的该不会就是克里丝蒂娜本人吧, 阿尔丰斯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